招聘73人16个岗位
为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10月16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应一致)。
7.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考生须于2024年10月16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6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9.应聘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参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2:00
报名网址:请考生通过“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根据指定网址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2:00
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3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10月19日12: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4年10月19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规定比例3:1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准考证作为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的必备证件。准考证上面有笔试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准考证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
3.笔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形式等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要求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资格复审人选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中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0月16日之前取得。
(3)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各1份(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同意,最晚可在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具体减免手续以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发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1次。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小大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进行审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宜
(一)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工资、保险等待遇情况按各用人单位现行合同制人员发放标准和办法执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0536-3563777(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0536-7101129(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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