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4个岗位
根据薛城区人民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医师类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薛城区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护理岗位专业要求不包含助产专业)。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微信公众号“枣庄龙腾人才网”或点击此处链接http://longtenghr.daixingkj.com进入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材料,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系统于报名结束时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9月22日10:00—9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22日10:00—9月24日17: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根据结果反馈及时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以招聘方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网上缴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2日11:00—9月25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9月28日08: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longtenghr.daixingkj.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缴纳考试费用,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缴费时间结束前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试题按岗位性质分别命题,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报岗位专业技术知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设定并公示。笔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枣庄龙腾人才网”、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或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面试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或比例进行调整(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考生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人员:1、笔试成绩高的;2、原始学历层次高的;3、面试评委打分中最低分较高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人选,在微信公众号“枣庄龙腾人才网”、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或公众号统一发布。
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进入资格复审、考察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内容参照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或另行通知),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复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审核。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具体事宜在微信公众号“枣庄龙腾人才网”、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或公众号统一发布。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枣庄龙腾人才网”、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或公众号统一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被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要求连续两个考试年度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或取消录用。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0632-51010690632-442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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