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根据泸州市龙马高中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教师发展中心职员:1名
学生发展中心职员:2名
食堂管理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教师发展中心职员
1.协助开展教师培训、教研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工作;
2.负责教师专业发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与管理;
3.管理教师交流平台,推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4.参与教师考核、评优评先相关辅助工作;
5.负责本部门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事务;
6.负责草拟部门文件,数据汇总,会议记录,资料归档;
7.完成学校交办的教师发展相关其他工作。
(二)学生发展中心职员
1.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及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2.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协助组织心理健康辅导活动;
3.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协调;
4.协助处理学生日常管理事务及突发事件;
5.负责本部门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事务;
6.负责草拟部门文件,数据汇总,会议记录,资料归档;
7.完成学校交办的学生发展相关其他工作。
(三)食堂管理员
1.熟悉学校食堂食材管理的日常运作,包括食材的入库验收、出库、盘点等工作;做好台账、标签;
2.熟悉学校食堂的收费工作、熟悉收费软件系统的使用,做好收费、清理工作;
3.做好每月核账工作;
4.能熟练使用智能软件,会管理食堂并对劳务公司考核,熟悉泸州市关于食堂管理的规定,可以单独接待领导对食堂的检查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食堂相关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做事严谨,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
5.能熟练运用如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能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职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2.教师发展中心职员: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熟悉教师培训、教研管理工作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3.学生发展中心职员: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学校学生管理、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食堂管理员: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堂运营管理流程,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高校未毕业在校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高中东门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要求双面打印,手写签字并盖手印;
招聘报名表.docx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或自荐信。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直接审查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及信息。因材料不清楚、材料差缺等原因无法进行审查工作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面的测试考核环节,责任本人自负。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学校将于2026年1月6日当面或者当天电话通知下一步综合测试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电话不畅通等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综合测试
经资料审查合格后,由学校组织综合测试,测试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测试低于80分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应聘者需着宽松衣物到学校指定地点参加综合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对应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入考察程序。工作人员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通过综合测试的考生需参加入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配备到相关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岗位实行择优录用原则,若应聘者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将取消岗位名额,不另行公告。
(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需调配工作岗位时,被聘用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学校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学校的临聘教师管理办法或参照正式教师管理办法,若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归泸州市龙马高中。
咨询电话
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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