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四川省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处的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市。我校是乐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综合性高职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走出去”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是四川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设有新能源与材料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素质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康养学院、医学学院、生物医药学院、现代农业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3个二级学院,开设文科、理科、工科所属专业40余个,其中护理、硅材料制备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余人。学校占地面积810亩,已建成乐山太阳能研究院、乐山药物研究中心、乐山市道地药材资源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建有国内首家多晶硅仿真工厂、仿真医院、太阳能发电站、机械数控实训工厂、应用电子实训中心、旅游专业群实训中心等。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将《报考信息表》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压缩包(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邮箱(lszyzrb@163.com)。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9:00至2026年1月8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特别说明:
电子版材料须为标准扫描件,边角完整,文字、图片、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上述提供的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模糊不清、不齐全等情况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于2026年1月9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报考者资格初审结果。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原则上应由报考者本人在2026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携带《报考信息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报考者本人因故无法到现场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复审,受托人应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17室(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三)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讲、专业答辩)方式,对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进行评估。考核设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考核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因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考察相关材料交到学校人事处,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学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察对象自负。因此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考核招聘人员聘用后须在我校服务期满5年,方可办理流(调)动。
五、其他
(一)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邮箱、乐山人事考试网并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本公告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272644
监督举报电话:0833-227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