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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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24 08:30-2025/12/26 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德阳市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14名(限男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治安防控、交通管理、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综合文秘等。因公安工作特殊性,部分辅警岗位需24小时轮值,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留置看护等,具体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在招聘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01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年龄在18-35周岁(特别优秀人员,政府颁发荣誉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等或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放宽至40岁);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


7身心健康。


02优先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3退役士兵;


4政府颁发荣誉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5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公职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岗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政工室(分局402办公室)。携带证件: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需携带原件),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需携带原件),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需携带原件),④个人征信详细版证明(纸质),⑤填写完成的《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样表附后)。以下人员还需提供: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需携原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携原件);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巧的人员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携原件)。资格审查: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凡有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均不予报考;凡毒品检测(由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统一组织)呈阳性的不予报考。另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体能、心理测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含公文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1:1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1000米、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不算分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的排序通知次位替补测试。


体检及


心理测试:


体测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环节。体检、心理测试不计分值,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录用。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心理测试费用均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由有测试资质的机构进行。


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排名经体能测试合格后依次递补。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加分:


符合一项优先条件的,折合后加分0.5分


计分方式:笔试(40%)+面试(60%)+加分


注意: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


考察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招录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查,并请拟招录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核查有问题或无法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2.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旌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3.


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人员薪酬等职业保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按国家规定购买和享受“五险一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补充保险;根据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金、定期晋升层级、开展教育培训和组织体检,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享受分局工会福利待遇;根据岗位,可享受相应岗位补贴。


4.


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职位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