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本院决定公开招聘一名档案扫描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档案扫描员1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劳动用工性质,由与岳池县人民法院确定的物管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三、工作职责
(一)以“为人民服务,为案件服务”为宗旨,坚持便民、效率原则,提供高效、便捷、规范、优质的辅助服务。
(二)负责集中扫描当事人通过信件提交、窗口提交、材料中转柜提交、庭审直接提交以及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其他纸质材料。
(三)负责电子卷宗的图像修复、整理及精细化编目。
(四)负责集中保存诉讼纸质材料,以及材料借阅。
(五)负责案件归档后,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整理工作。
(六)负责档案归档移交。
(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职责,保守案件秘密,不得随意谈论、复制、转发与案件有关的任何信息。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学历:大专以上
(三)年龄:20—35岁周岁(1990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2日)
(四)专业:不限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驾驶员职业生涯中存在较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品行不良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6.符合任职回避要求,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B507(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一段,电话:0826—5687137)。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另自备一套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岳池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临时确定
八、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九、政审
由岳池县人民法院组织对面试、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十、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与物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聘二个月。
十一、其他
此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