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四川铁道职业学院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成都市郫都区,设成都、内江两个校区,占地585亩,建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多功能礼堂、运动场等校舍,建筑面积16.82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陕西、青海、广西、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浙江、江苏、西藏等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400余人。学校环境宜人,文化氛围浓郁,办学70余年来,为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长期分别保持在95%和85%以上。
学校秉承“下学上达、与时偕行”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爱国奉献”传统,坚持“德育为先、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办专、办精、办出特色”的发展战略,专注轨道交通行业办学,聚焦卓越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国内一流、轨道交通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被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铁道供电技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四川省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官网查阅(网址:https://www.scrc.edu.cn)。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公告中涉及的时间节点,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报名最后一天为截止时间。
三、选调名额
共计选调2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涉及不同岗位类别的选调后按规定聘用。
四、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hr.scrc.edu.cn/app/recruit-portal/index,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登录报名网站,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选调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完全负责。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等。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拨打“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咨询)。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22日9:00—12月23日17:00通过“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笔试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缴费流程:关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缴费”→“微信支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缴费(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选调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于12月24日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我校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退费,报考者应于2025年12月29日前发送主题为“身份证号码+姓名+退费”的邮件至sctdzyxygz@163.com,邮件内容为“身份证号码+开户名+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6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确保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1份。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包括《高校辅导员综合知识》科目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与共青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时事政治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公文写作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等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12月29日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可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00前发送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至电子邮箱(sctdzyxygz@163.com)申请核查笔试成绩。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我校公开选调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公开选调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5年12月31日同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一并公布。
(二)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入围比例为3∶1。
我校根据核查后的笔试成绩,按照确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有关规定,在符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我校于2025年12月31日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我校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7)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符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考信息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六、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他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由我校组织,并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察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公示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需按选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我校本次公开选调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等规定,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报考者咨询和社会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我校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893987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2.费用缴纳咨询电话:028-68939875(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
3.监督电话:028-68939939(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