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 四川旅游学院 | 公益二类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 |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⑥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旅游学院2025年公开选调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在机关工作满5年的。
⑨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公告中涉及的时间节点,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报名最后一天为截止时间。
三、选调名额
本次共计选调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涉及不同岗位类别的选调后按规定聘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sctursc@163.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00至12月16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如需咨询《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可按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我校对邮箱接收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报名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本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旅游学院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信息表不能有空白,无相应内容请写“无”,照片栏请插入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仅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报考人员将填写完备的报考信息表命名为:岗位编码+报考者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ctursc@163.com,请每位报考者务必确认材料发送成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17:00。报考者应在此期间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条件不符或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由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50元)。缴费方式于资格初审结束后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5.岗位调整
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于2025年12月23日16:00前在选调公告原发布渠道发布取消或调减该选调岗位名额的公告。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本人于2025年12月25日17:00前提供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后退回。
6.打印报名表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提前打印打印本人《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7.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5∶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12月31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四川旅游学院官网发布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
我校于2026年1月6日前在四川旅游学院官网公布笔试原始成绩。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中午12:00前发送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至电子邮箱(sctursc@163.com)申请核查笔试成绩。此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入围比例为5∶1。
我校根据核查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入围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并于2026年1月9日前在选调公告原发布渠道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含面试入围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报考信息表》最后一栏“所在单位意见”需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补充信息并加盖印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3)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第(1)至第(4)项材料为必备材料;第(5)项材料为优先条件材料,如有请提供。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面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符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考信息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行3轮后仍未符合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方式及面试成绩
本次选调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手续办理、面试主要范围、面试时间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选调公告原发布渠道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注明“缺考”。
(三)考察
我校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优先确定为考察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由我校组织,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察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我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学校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备案,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需按选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我校本次公开选调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等规定,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报考者咨询和社会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
1.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公告原发布渠道发布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4825818(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
2.纪律监督电话:
028-84825007(四川旅游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5561(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