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面向高坪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高坪区2025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2022年以来通过高坪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与高坪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支医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服务期未满2年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高坪区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办公室(地址: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高坪区2025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不限底色);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指有学位证要求的);
5.服务协议、年度考核复印件,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服务人员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等)。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负责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另行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本人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部门公告”专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公开考核招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人员因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复检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岗位选择。“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岗位选择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南充市高坪区卫健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选岗地点及时间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负责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三)考察环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主管单位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学习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岗位、拟聘单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主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南充市高坪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卫健局:0817-3333653
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