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校招园聘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幼儿园开办于1953年,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南街41号。幼儿园占地5.87亩,建筑面积4788.75平方米,绿化面积66.19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2个班。幼儿园是成都市二级园,天府新区强基础类一级园。在一代代籍幼人的努力下,我园曾荣获“全国幼儿美术教育先进单位”“双流县幼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天府新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先进单位”“天府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三十余项荣誉。现为天府新区教师发展基地校、国防教育试点校、中小幼体教融合师资共享试点校、成都大学全国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基地园、幼儿师范学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先后为各区县输送幼儿园管理人才二十余名。
籍田幼儿园地处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籍田街道,息壤文化是籍田的地域文化,息壤原指生生不息的土壤,对我们而言,土壤之于生命,正如教育之于儿童!在文化问询的路上,我们挖掘出了“大爱、坚韧、智慧”的息壤文化精神,明晰了“做教育的息壤,涵养每一个生命”的办园追求,以及“善于思考、乐于探索、达于自主的息壤孩童”的儿童发展目标。
现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感,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职位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职位需求
幼儿教师1人
(二)相关要求
(1)学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一致;
(2)按国家规定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加分条件:
①应届毕业生:荣获校级以上奖学金,或为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等;
②在职教师:具有教育科研、课程建设等相关经验;具有区(县)级以上“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励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岗位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评优选先资格。
报名程序
(一)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二)简历筛选
所有资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624189118@qq.com,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我单位收到您的材料后,将及时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91823
(三)现场考评
(原件审核+说课+技能展示+理论考核)
1.原件审核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2)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原件审核后,将通过才艺展示、试讲的方式对专业能力进行考评。现场专业评审将针对教育理论、专业教学等方面进行提问。
(四)体检及无犯罪记录查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五)签订劳动合同
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