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受中共泸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委托,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20名,不限性别,正式聘用后选派至市级相关部门协助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二、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主要承担以下6项工作职责:
1.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2.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工作。
3.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4.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5.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6.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任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应当于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柏杨坪路4号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6669768。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②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2);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报名资格审查。
4.现场缴费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程序或未被聘用的,概不退费。
5.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发布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初审、面试复审、政审体检结果确定。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均为客观性试题,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线下集中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将发布至泸州人事考试网(下同),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完成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相应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表达分析、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面试人员数:岗位数)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详见笔试成绩公告,请考生注意查阅。
4.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完成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核查)。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九、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级相关部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提前3日通知本人,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0830-3711360。
(二)咨询电话:0830-6669768。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各项通知及公告,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结束后,对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调减的岗位、因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等出现的空缺岗位,适时进行补充招聘。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