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3个岗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我市乡镇卫生院招聘7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报考计划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
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报名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1.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
(1)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3)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4)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2.专业条件: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且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
3.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25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5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0:00至10月31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应聘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10月27日10:00至11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各县(区)所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分别由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咨询。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具体详见《岗位表》)。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调剂。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24:00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三份。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乡村医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卷面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12月10日左右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生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分别由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考试报名咨询电话(区号:0831)
南溪区卫生健康局:7856812
珙县卫生健康局:4380933
高县卫生健康局:5417837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区号:0831)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316173、2316160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四)温馨提示
请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你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其中,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明确的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在“家庭成员”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