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度门街道光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遴选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仪陇县内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
3.198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初级(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6.入编工作年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0月31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或与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6.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不适合遴选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仪陇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4号)。
3.报名资料:
(1)《仪陇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需双面打印)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达不到3:1,经批准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仪陇县卫健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成绩计算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降低比例开考的,按降低比例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遴选的后续公告、公示等事项均通过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由仪陇县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本公告由仪陇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216861(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7231109(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17-7216068(仪陇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