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
无论你是经验丰富的教育者,还是心怀热忱的新锐力量,若你具备以下特质,我们期待与你同行:
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45周岁(1980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原则上与招聘岗位一致;
3.按国家规定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中学语文、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英语学科达到专业英语八级或同等水平。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综合:心理健康、保健
(一)优秀在职教师
1.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能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2.有学校行政管理经验、区(县)级及以上赛课获奖,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讨课、示范课的教师优先;
3.有教育科研、德育管理、课程建设、学校宣传等行政管理相关经验的教师优先;
4.国家、省、市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名优教师优先。
(二)2026届优秀应届毕业生
1.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教育情怀,热爱孩子,待人友善;
2.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3.专业成绩优异,学科功底扎实,能胜任学科教学任务;
4.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曾担任过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者优先。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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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