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锦江区综治巡防队员12人。
(岗位详情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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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资格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不限。
(三)退役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先。
(四)适应节假日加班及夜班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40岁。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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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6日17:00至2025年10月27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cdrchr.cn/exam/index?projectId=758b26e57b1e46adb8105de5f2c2a29a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4)退伍军人上传退军证。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自负。
(四)笔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平安建设相关理论知识、政治理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请考生自带签字笔进行答卷。考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谈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出现入围面谈人数不足3:1,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4.笔试成绩可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后续考试安排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面谈
1.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谈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信息以后续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六)成绩确认
1.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谈成绩×70%。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及最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优先聘用(也适用于后续替补):
(1)以面谈成绩高者;
(2)退役军人;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4)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5)以上顺序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面谈方法确定。
3.最终成绩前12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进入体检人员前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八)公示
根据最终成绩和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聘人员的资格。
(九)岗前培训
针对拟聘用岗位的相关需求开展体能及应急等综合性培训。岗前培训需进行毛发检测及心理测评,检测(或测评)不通过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由最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报到入职
拟聘用人员应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由最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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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拟聘用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拟聘用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邮箱、电话号码正确,且畅通,以便公司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错误、不畅等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公告内容由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并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8-62673892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