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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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7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24 09:00-2025/9/29 17:00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7名。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招聘岗位


1.交警辅警


2.治安辅警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有辅警工作经历可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辅警工作经历且正常离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劝退、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工作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政治处辅警办(新楼六楼601办公室)。


3.报名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张,毕业证及复印件2张,学籍或就读证明复印件1张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到场填写《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试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1:3比例的,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分数及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及格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3比例的,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和笔试。考试总成绩为200分,面试、笔试满分各为100分,及格分各为60分。两科均及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任意一科不及格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面试、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笔试采取卷面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对公安工作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个人工作意愿等。



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1.根据考试(面试或面试加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且按名次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电话或微信群通知形式告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面试或面试加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政治处牵头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面试或面试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


对考试(面试或面试加笔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服从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的统一管理和岗位分配,经岗前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工作职责


参照《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用)》规定,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统一办理,并报安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鉴证备案。



工资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福利和“五险一金”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待遇2500至3000元,人均绩效考核每年不低于1万元。


公安分局为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备制式服装,统一提供工作用餐。


十一


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339581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