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招聘临床护士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士,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01
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临床护士
招聘名额:10名
02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护理、护理学。
3.资格证: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03
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简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仁和区云康路18号2号楼3楼307)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04
资格审查及录取方式
1.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科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彻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2.录取方式:笔试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组织笔试,笔试完成后全部报考人员进入到面试环节。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进入到面试环节,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招录人员。
3.考试时间安排:面试、笔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5
公示
考试总成绩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06
体检
被确定的拟聘人员根据医院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医院工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07
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医院将根据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序,6个月内安排入职试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08
相关待遇
来院表现优秀,符合入编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后,可给予正式编制。
09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12-3885856吴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医院简介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73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和四川省六大区域精神卫生中心之一。医院以“一院两区“(仁和区、东区)六大医学中心为依托,引领川西南、滇西北区域精神卫生服务,植根于精神疾病、心身疾病与老年医养领域,构建“医-教-研-防”一体化服务体系,承担区域精神卫生防治、老年认知障碍管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等核心职能。秉承“精医仁和,惜爱生命”的使命,践行“仁心、仁术、仁和“的院训,依托重点学科及合作平台,持续为区域群众提供专业的精神卫生与心身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