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医疗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社会不良记录并通过户籍所在公安机关政审证明;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有爱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熟练掌握计算机及一般办公软件操作运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科室相关资料收集、进度跟踪与反馈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岗位 |
名额 |
要 求 |
医疗美容技师 |
1 |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专业:医学美容相关专业; 3、年龄:30岁以下(即199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者) 4、资格证书:持有高级美容师证; 5、工作经验:具备1年以上美容科或医美机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常见美容项目操作流程者优先; 6、技能要求:掌握美容仪器基本操作方法,了解皮肤生理学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 7、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具备良好的亲和力,能够展现医疗美容专业形象。 |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
(二)报名资料:
1.报名表本人手签名扫描件(见附件);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高级美容师证扫描件。
(三)报名流程:
请将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命名的PDF文件发至报名邮箱2243022150@qq.com;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报名初审结果,并通知加报名QQ群。未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核资格。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更改、补充报名资料,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以后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资料。
三、招聘原则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拟录用人选。考核具体事宜另行在QQ群通知。
(二)通过考核后,需试岗一周,试岗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或是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记入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报名QQ群的考务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五、福利与待遇
(一)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试用期工资2200-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奖励绩效,计2700-3500元/月。
(三)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以科室排班表为准。
六、录用及体检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及试岗情况,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入职。
(二)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美容师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料不齐或作假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未尽事宜请于工作日8:30-11:30、15:00-17:00拨打人事科电话:0813-212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