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北区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
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北区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
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北区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6 09:00-2025/8/8 18:00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北区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招聘会计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职(含试用期内)聘用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教辅人员)情形的。


(二)业务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或相关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计算);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初级职称且会计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熟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者优先;


4.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


5.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附在表中),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tbqxx218@163.com,标题名称及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6日09:00—2025年8月8日18: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都不予受理。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名称和从业资格证,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认定证明),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核。


招聘考核


1.开考比例


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2.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综合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完成。体检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标准进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未参加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和考察环节产生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咨询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13568958343(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