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成都市第一幼儿园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背景与应聘岗位相符;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日12时至2025年8月7日17时,招聘采取邮箱报名进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包括:《成都市第一幼儿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资料发至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供应聘资料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指定邮箱:872410299@qq.com。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例如:幼儿园教师+张三+大学本科+XX师范大学)。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短信或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还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定岗
根据学校5个园区岗位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030572498
监督电话:028-8665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