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邻水县人民法院将组织实施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即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学历要求的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7月19日至2007年7月19日期间出生的)。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等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本地区以律师、法律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9日8:30—7月27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7月27日18:00前,按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将相关报考材料打包压缩后以“书记员+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sxrmfyzzb@163.com)。
相关报考材料包括:
(1)《邻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
(3)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4)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则提供)。
(二)资格审查
邻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于7月28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笔试主要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电脑操作、机打的熟练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30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邻水县人民法院六楼多功能厅。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理论等。
(4)笔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7月30日上午10:50。
(2)测试地点:邻水县人民法院六楼多功能厅。
(3)测试内容:主要测试电脑打字记录。
(4)测试要求: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备足电源,提前安装Word软件和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禁止使用语音识别等软件,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缩减或取消聘用名额。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邻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邻水县人民法院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七)补充招聘
未按计划招聘满员的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只针对首次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过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工资。具体薪酬待遇将结合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予以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随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因不关注后续通知或者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三)本次聘用有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本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咨询电话:邻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26-3225553
监督电话:邻水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委0826-322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