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9人2个岗位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才储备,夯实人才支撑,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中层管理人员7名和员工12名。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崇州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能够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本公告内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均会通过考生报名所留电话或邮箱进行通知。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chongzhourc@163.com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30日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将整套个人报名资料(①《崇州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④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相关职务、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文件、任免审批表、社保缴费凭证或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并持整套个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址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考生报名邮箱或电话进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通知的后果自负。
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伪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要求准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公布后,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核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或缺考出现空缺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成绩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布。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参照执行。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岗位管理权限,由崇州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到原单位了解情况、背景调查、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按照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奖惩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期满后,按岗位管理权限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招聘人选公示期满无影响任职情况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2313852。
(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28-82277962,来信地址: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