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5人1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考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学历要求 |
需求名额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2 |
临床医学/内科学(心内)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限2025年规培结业者,规培专业为内科;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2 |
血液免疫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2 |
临床医学/内科学(血液)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限2025年规培结业者,规培专业为内科;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3 |
消化内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消化/内镜)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限2025年规培结业者,规培专业为内科;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4 |
肾病内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内科学(肾内) |
1990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学硕,专职科研。 |
5 |
中西医结合心脑病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 |
1990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6 |
儿科门诊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儿科规培结业;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7 |
儿科一病区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限2025年规培结业者,规培专业为儿科;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8 |
肝胆外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外科学(肝胆) |
1990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9 |
泌尿外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外科学(泌尿) |
1990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男科方向、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10 |
急诊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5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急诊科规培结业;3、年龄:1990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11 |
超声医学科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2 |
临床医学/超声医学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超声医学科规培结业;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12 |
神经电生理中心医师 |
硕士研究生 |
2 |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医学影像学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规培结业;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13 |
教学管理岗 |
硕士研究生 |
1 |
临床医学 |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规培结业;3、年龄:1995年5月1日之后出生者;4、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
14 |
放射技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4 |
医学影像技术 |
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三甲医院规培结业;年龄在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15 |
临床护士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 |
护理,助产 |
1.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2.2025年完成三甲综合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的应届结业生(全日制护理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条约束)。 |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请将①报名表(见附件)②个人简历电子版③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规培结业证明等)扫描为PDF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243022150@qq.com。
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报名初审结果,并通知加报名QQ群。未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7月12日下午17:00前更改、补充报名资料,2025年7月12日下午17:00以后初审未通过者,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资料。
六、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在QQ群通知。
2.笔试内容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成绩设置100分,汇总折算为40分,试卷卷面成绩折算后为考试最终得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理论考试成绩排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评分设置100分,汇总折算为60分,面试评委评分汇总后的平均分为面试最终得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为拟录用人员。
七、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或是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记入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报名QQ群的考务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与本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入职时进行体检(预计为2025年7月)。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与医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医院规定,享有基本工资、绩效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料不齐或作假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人事科咨询电话:0813-2121088
纪检监督电话:0813-211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