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拓宽企业优秀人才的来源渠道,大力储备培养有专业背景、实践经验和领导能力的优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乐山市市中区国有企业将公开选聘领导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企业基本情况
(一)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嘉集团)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20亿元,下属二级全资控股企业8家。公司以“投资建设、产业运营、文旅融合和商贸服务”四大板块为核心,业务涵盖集采集供、园区运营、新能源充电站、赛事举办、演艺活动筹办、人力资源服务、农业保障、物业管理、车辆租赁、医疗器械租赁及销售等。
(二)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亿元,下属二级全资控股企业4家。公司以“城市建设管理、供排水业务、园区运营”三大板块为核心,业务涵盖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建材贸易、园区建设、供排水运营及城市乡镇资源开发等。
二、选聘岗位
兴嘉集团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产业运营方向)1名;区城投集团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忠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勇于担当。
4.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组织协调。
5.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7.具有优秀的领导决策能力、统筹规划能力、激励授权能力、组织指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驾驭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具有较强抗压能力,组织认可度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兴嘉集团总经理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科级(事业管理七级领导岗位)1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职副科级(事业管理八级领导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的干部,其中经济部门任职经历或经济专业知识背景优先。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条件。
(4)具有累计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工作经历,且任职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县(市、区)属一级国有企业正职1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副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市(州)属及以上一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或二级国有企业正职1年以上任职经历;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正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行或上市企业正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
2.兴嘉集团副总经理(产业运营方向)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专业要求为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工程管理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任一级科员以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或任副科级以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条件。
(4)企业人员具有五年及以上企业产业运营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市、区)属一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市(州)属及以上一级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或二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中层正职及以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行或上市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
3.区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任一级科员以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或任副科级以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条件。
(4)企业人员具有累计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市、区)属一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市(州)属及以上一级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或二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中层正职及以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分行中层正职及以上。
4.区城投集团财务总监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任一级科员以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或任副科级以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条件。
(4)企业人员具有累计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市、区)属一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市(州)属及以上一级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或二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中层正职及以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分行中层正职及以上。
(5)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
证件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解除聘任或聘用合同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尚在试用期或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11.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网站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7日18:00。
2.报名网站:http://222.187.45.126:89/(请报考者通过本链接进入指定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222.187.45.126:89/)进行报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系统内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报名材料须按照以下顺序扫描制作成1份PDF上传至报名系统,便于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职称、职(执)业资格扫描件;
(4)工作经历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扫描件。应聘者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职位条件提交的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需明确现任职或曾任职的企业是县(市、区)属一级国有企业,或市(州)属国有一级企业、二级企业,或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或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分行,或上市企业;需明确现任职务或曾任职务是企业正职、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
(5)曾获得荣誉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个人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除以上资料外,在编在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未按公告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而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所有报名提交的资料均不予返还,企业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四)资格审查
原则上同一岗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的选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展后续选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官自由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经营决策、应急处置、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开展考察(背景调查)。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背景调查旨在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存在按法律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问题。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的,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体检的,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八)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及选聘企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任
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任管理与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薪酬待遇按市中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在选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应聘者存在有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选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主管部门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选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考核资格、违反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七、其他
(一)此次选聘公告在智联招聘、前程无忧、新乐山、乐山发布、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微嘉州及选聘企业微信公众号公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应聘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选聘各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833-25551180833-2192042
监督电话:0833-215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