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优秀的在职教师或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甲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具有舞蹈、美术、电教等突出特长,具有丰富的幼教工作经验且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经验的,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的教师及男教师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精神类病史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简历投递
报名方式: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及资格审查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742981325@qq.com。面试时带上以上资料原件审查。
(三)资格初审与复审
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校进行资料原件的复审,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及内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在幼儿园指定的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相关规定,由卫生部门颁发《健康合格证》。
(五)考察与聘用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四、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教师资格证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由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老师咨询电话1828190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