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工程造价评审人员2名(非在编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能熟练应用清单计价、公路、水利、办公等软件,5年及以上从业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影响招聘使用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含单位部份“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5年及以上从业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证明)。
(5)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4.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0816-2293837。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短信通知笔试地点和时间,如因填错电话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如招聘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达1:5的,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还不达1:5的,以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收到笔试通知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五)综合评分标准
此次笔试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同时设置以下附加分:
1.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的基础上,有安装工程增项的加2分,有交通运输工程增项的加2分,有水利工程增项的加2分,最高加分为6分,以执业资格证为依据。
2.有财政评审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局)工作经历2年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加1分,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加一分,最高加5分,此项以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以综合评分最高的2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评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评分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