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刑事处分,志愿服务本乡农村学前教育工作。
2、年龄要求: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2007年9月1日以前和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及以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聘用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村幼辅导员6名,具体岗位由长河小学统筹分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报名者按照报名人员相应综合评分从高分确定聘用人选。若招聘岗位综合评分有并列的,按照下列条件依次聘用;①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优先);②学历高的优先(同一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先);③现仍在我校、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代课的人员优先;④户籍(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区);⑤民族聚居区的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⑥按照综合评分后,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分数相同的由学校支部讨论决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聘用谷堆乡长河小学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16日。
联系人欧主任17764952791
报名地点:谷堆乡长河小学
2、资格审查
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语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填写《雷波县招聘一村一幼幼教点辅导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对本人的综合评分签字确认。
四、待遇
幼教辅导员,每人每月给予劳务报酬30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个人应缴部分),年底有绩效考核,以正式开班上岗起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的,按标准予以相应的差旅费用报销。
五、聘用
聘用人员属于非在编的学前教育辅导员。聘用单位与被录用者依法鉴定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聘,聘用期内若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履职不到位者,聘用单位可以解聘,聘用期内若发生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事件一经查实可随时解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管理
村级幼教学点日常任务工作由所在长河小学负责,学校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当地乡镇、村委会负责幼教点日常工作管理。
九、纪律与监督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果自负。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谷堆乡长河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