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12个岗位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公告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259号)文件精神,结合绵阳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招聘单位为各地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各招聘单位辖区村卫生室。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名基本条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乡村医疗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此次报名由涉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具体名单如下:
1.游仙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街道仙西路85号,游仙区疾控中心一楼基本公卫指导中心办公室
2.安州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5号附201号,安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楼219号
3.江油市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绵阳市江油市华丰街27号,江油市卫生健康局4楼411室
4.梓潼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绵阳市梓潼县文昌大道北段66号,梓潼县卫生健康局307室
5.盐亭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绵阳市盐亭县文同路下段463号,盐亭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医管股312室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绵阳市2025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表》(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报考者本人近期证件照2张(1寸);
5.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的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报考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职责、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专项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涉及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报考考生请于6月9日前,咨询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初审结果。如因报考考生本人未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考生本人自负。
(三)考核。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精神,此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试范围主要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笔试总分设定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一代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场,责任由本人自负。
2.面试。须持《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背面工整书写姓名、报考岗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准时到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的面试场地参加面试。无故不参加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和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的组织实施。由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相关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综合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由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期不少于7天(其中包括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确定招聘人员、岗位。公示期满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由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会同本级人社部门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八)聘期考核。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服务期满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期满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专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二)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本次专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本次专项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程序按《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执行。
六、有关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如下,也可联系《岗位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市本级0816-2215099,游仙区0816-2973052,安州区0816-4325103,江油市0816-3229027,梓潼县0816-8213690,盐亭县0816-7229374。
(二)本次招聘流程由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市本级0816-2218534,游仙区0816-2271713,安州区0816-4338228,江油市0816-3316250,梓潼县0816-8212390,盐亭县0816-722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