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聘用制书记员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满十八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5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前取得毕业证。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本人及直系亲属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75490798@qq.com。(邮件主题备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姓名),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12:00分。
2.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复印件(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3.资格审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②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四楼第一审判庭)。
③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文字写作。
2.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30-11:00。
②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③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3.面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进行。
②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③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若报考人员不足1:3,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④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4.加分(折合后加分,①②③可累计加分)
①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加1分,需提供工作证明。
②法学类专业加1分。
③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
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未填报加分项以及在报名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在职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布成绩
1.在微信公众号“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发布。
2.时间: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公布排名。
3.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并附加“毛发中常见毒品初筛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一)院政治部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与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271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三)单位机关食堂提供早、中两餐。
(四)聘用人员享受工会、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3—2422710
咨询电话:0833—2422722
本公告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
1.《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应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代为报名。
4.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妥善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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