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6人22个岗位
因学校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校编(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校编人员26名,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5年校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
应聘人员以第一作者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或获得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协会(学会)颁发的重要奖项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其创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认定后,可不受附件1所列具体岗位或数量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规定情形的岗位,以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人员担任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考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四川美术学院2025年校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中所列的全部条件。
2.应聘专任教师岗的硕士研究生,岗位一览表中所述“岗位基本条件”是指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品以第一作者身份入选过中国文联直属一级协会/学会设立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单项展演;或入选过国家部委主办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单项展演;或入选过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主办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展览;或入选过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学会/协会展览;或入选过成都双年展、上海双年展、广州设计三年展、国际三大展(威尼斯双年展、卡塞尔文献展、圣保罗双年展主展场)。
(2)出版过教材、专著等(第一作者)。
(3)获得过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省级文联所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展览或专业比赛的等级奖(第一作者)。
(4)主持或主研(排名前2)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并结项。
(5)美术与书法、戏剧影视相关专业应聘者为最新QS学科排名中“艺术与人文”、“艺术与设计”专业科目前50的院校毕业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设计/设计学相关专业应聘者为最新QS学科排名中“艺术与设计”专业科目前30;风景园林专业应聘者为最新QS学科排名中“建筑与建造环境”专业科目前50。
(四)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2.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除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岗位条件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载明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附件1、2)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3.工作经历。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以“满12个月为1年”为准如: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4.职业(执业)资格。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报名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所有应聘人员通过四川美术学院招聘网(网址:http://zp.scfai.edu.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按网页提示和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含印证材料、电子登记照等),提交并完成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至2025年4月16日14:00止。
四、资格审查
(一)专任教师岗位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开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复审材料(附件5),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无分值,以结果是否异常来判断合格与否,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
(1)特别通道:作为第一作者,其作品入选过全国美展或获得过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协会(学会)颁发的重要奖项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认定通过,直接参加学校面试,根据评委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2)其他应聘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①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创作科研水平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根据专业类别可采取现场作品展示、代表作评分或限时创作、学术讲座并结合代表性成果介绍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1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教学能力考核采取试讲、说课、案例分析或现场示范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1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成绩×5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②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1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电话或邮件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中的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③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其他岗位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
报考需要笔试岗位的,须在2025年4月17日上午10:00至4月19日24: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致使该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已缴报名费。
3.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管理A类,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附件7)。
(2)笔试时间。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成绩将于6月中上旬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网址:https://www.scfai.edu.cn/rsc/)公布。
(3)准考证打印。已缴费考生,请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至5月10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附件5)。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5.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情况。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且资格复审合格);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报学校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scfai.edu.cn/rsc/)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scfai.edu.cn/rsc/)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7.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四川美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四川美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专业科目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以下递补规则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决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中,教师岗创作科研水平考核、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中的任意一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他岗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scfai.edu.cn/rsc/)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https://www.scfai.edu.cn/rsc/)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待遇按《四川美术学院校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中,博士、入选全国美展或获得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协会(学会)颁发的重要奖项的,试用期执行校编人员一级岗位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按校编人员三级岗位工资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有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二)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九、其他
(一)本公告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二)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rsc@scfai.edu.cn(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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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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