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6人33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经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76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76名,具体工作单位、岗位等详情见附件。
二、选聘原则
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公益性岗位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个人情况对申请安置对象打分排序,综合报名先后顺序及同类岗位人员分值因素依次向用人单位推荐拟安置人员,经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县就促中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招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入股等创业情况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名条件,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30日持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可根据岗位招聘情况顺延至2025年5月31日。
五、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安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本公告由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75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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