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岳池县优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岳池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岳池县2025年面向优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岳池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外单位调动(分流)到岳池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认定其原连续从事辅警工作时间;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的;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见义勇为相关表彰、表扬、奖励的;记辅警个人一等奖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即1984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5年3月26日(报名首日)。
四、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28日(08:30—12:00,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8:00。
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联系电话:(0826)5244220。
(二)提交资料。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职位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岳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岳池县公安局签章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表彰(表扬)和奖励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公安部门负责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四)考试费用及领取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进行公示。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2月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性加分。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执行相关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应急岗位”“公卫特别岗”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报名首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1日的工作时间内持《加分表》及相关材料,送交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笔试原始成绩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反馈考生。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6.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2.面试登记。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事宜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岳池县人社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四)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七、考察
考察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现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二)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举报监督电话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派驻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5890186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派驻岳池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26)5234419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5245966
(二)政策咨询电话
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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