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2《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愿意接受统筹安排岗位;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住房公积金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4.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五官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6.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提交如下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式2份(见附件);
④其它能证明有工作能力的资料(如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必须清晰、完整。现场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地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521),咨询电话:0816-2210951。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5年3月26日前自行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材料虚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比20%,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占比80%。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站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4)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比例要求,比例调减为1:3。
2.面试
(1)面试人数: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开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人选之比为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站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职必备的基本素质。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得分排名,按照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指定体检医院,以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上一项“体检”之规定原则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聘用
试用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结束后,达到岗位要求即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机关纪委的监督。
2.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1095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816-2224919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机关纪委:0816-6037187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名称 |
岗位地点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 |
专业 |
备注 |
综合业务岗 |
各县管理部、江油分中心 |
8 |
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公积金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公共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不限 |
工作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
咨询电话:0816-221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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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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