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受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代其公开招聘1名行政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聘岗位:行政辅助岗工作人员1名;
工作职责:1.行政内勤日常辅助工作;2.产法协同示范区解说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2025年3月14日);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相关解说文案的编辑及现场解说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解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拟聘用工作岗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料审核: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18:00,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附件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317727306@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
2.报名资料:①报名信息表;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照片附在报名表上)。
3.报名咨询电话:0830-6669768,手机19114349468(张女士)。
(二)考核程序
1.资料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经资料审查合格后,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由用工单位组织在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以根据面试情况按程序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用工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如有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以根据面试情况按程序递补)
5.录用。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提前3日通知本人,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标准
1.试用期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2400元/月,硕士研究生3600元/月,博士50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基础工资2400元/月,硕士研究生3600元/月,博士5000元/月;岗位工资500元/月;工龄工资,在本单位每连续工作满一年每月增资50元。
3.绩效考核奖(含季度奖+年终奖)。
(二)福利待遇
带薪休假、工会福利同在编职工,“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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