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为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已报考相关单位且被录取的相关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聘用
岗位名称
|
聘用
人数
|
岗位要求
(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
|
岗位职责
|
行政辅助人员
|
1
|
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
主要负责群众信访事项调解工作。
|
四、招聘程序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取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可登陆泸州市人事考试网,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泸州市信访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至报名现场,须本人签字确认。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应聘者需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
5.应聘人员请按以上应备资料将原件、复印件准备齐全,提交查验报名资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2025年1月16日
报名地点:泸州市信访局(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2段17号泸州市信访局4楼415室)
(三)资格审查
泸州市信访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面试通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泸州市信访局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并作好记载(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
由泸州市信访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
对拟录取人员采用等额方式予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替补体检。
(七)录取
对正式录取人员按程序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可在原应聘人员中依次招聘。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法定相关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四)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泸州市信访局将随时取消相应资格或终止合同,同时将违规信息推送至个人征信系统。
联系人:袁宏联系方式:0830-3151837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z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