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巴中人才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业务指导,市国资委提级管理的市属二级国有企业。集团由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控股、各县(区)参股,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涵盖人才引进开发、人才科创服务、人才平台运营、人才数智融合、人才公共服务五大板块。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岗位
巴中人才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资格
1.任职资格见附件1。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一天。工作经验年限须足年计算。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他不宜报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及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所需材料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bzrckjjt@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集团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签字扫描为PDF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应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应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核
采取“人岗相适评价+面试”方式考核。
1.人岗相适评价(占比20%)。评价内容包括学历、政治表现、专业、奖励、专业工作经验、专业证书等情况,满分为100分。
2.面试(占比80%)。根据人岗相适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照不低于10: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人岗相适评价得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0:1的,该职位人岗相适评价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者总成绩(人岗相适评价20%+面试80%)为100分,取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加试,以加试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在7日之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最终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组织考察
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岗位人选,进行背景调查,了解拟录用人员过往的整体表现,以进一步判断是否录用,内容包括信用情况、家庭情况、工作经历(上一个工作单位)、工作能力、个人品行等方面。背景调查不通过者,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如拒绝进行背景调查,则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管理
拟聘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辞去公职后方可聘任上岗。市内国有企业人员参与竞聘的,个人须先行作出书面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或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或重新招聘,若是递补则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主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广大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19130309310(冯老师)19983681852(吴老师)
(二)监督投诉电话:19983620750(梁老师)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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