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岗位设置及名额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需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同等条件下,具有3年及以上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或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者优先录取。
四、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1.录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辅助等相关工作,由崇州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要求被聘用人员服从单位安排的岗位分配,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派遣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2.薪酬待遇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和医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500元/月/人。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7日09:00至2024年12月23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线上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方可根据每个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4.注意事项: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202243 崇州市司法局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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