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内江消防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3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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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信息

招聘3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6日 -2024年12月12日 18:00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及12名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招录岗位


02招录条件


0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性别限定为男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驾驶员须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醉驾等不良记录;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限定为男性;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冲锋舟艇驾驶证、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服从调剂分配。


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03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18时。


2.投递简历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或《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2.学历证书;3.退役证书;4.驾驶员岗位需相关的驾驶证;5.招录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打包投递至邮箱497616828@qq.com(邮件备注姓名、报名岗位、报名区域,例:张三-驾驶员-东兴),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本次公开招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二)聘用考核


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办法中的相关标准,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5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驾驶员技能考核。心理测试不设置分值,系统判定“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测试均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考核结束后,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录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三)政治审查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四)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五)签订合同


通过招录程序录取的人员进入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培训期)。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产生的缺额按待补录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录。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和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不予录用。


(六)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参加由支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天。


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体格复检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退出的人员,需返还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服装损耗等费用。


0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统一按《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1.基本工资。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一级多档”,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各岗位人员根据学历、取得证书及现实表现等予以定岗定级定档。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经历、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含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在首次定岗定级中按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间将进行封闭式岗前训练,每月发放基本工资3280元(含五险),试用期结束后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4100元。


2.岗位津贴。驾驶员600元/月;战斗员200元/月。一人多职或多岗的,不重复享受,就高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不低于100万/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统一发放被装,每年组织健康体检1次。


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


(一)通过招录程序录取的人员由消防大队统一分配到各乡镇(永兴镇、顺河镇、平坦镇、杨家镇、石子镇、永福镇、富溪镇、双桥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工作,实行轮班制,每个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确保至少有1人24小时值班。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970元/月,单位统一发放服装,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值班费组成,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1970元/月。


05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招录我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招录工作群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通知消息,导致错过考试测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合同期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我支队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体技能考核及综合考评。未尽事宜由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解释为准,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救援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06联系方式


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0832-2278219


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0832-6100917


东兴区消防救援大队


0832-2267066


威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0832-82404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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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江消防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3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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