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
为进一步增强临床服务能力、推动科研创新及促进学科团队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应往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职称要求
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
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知识。
(二)年龄要求
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人员:给予安家补助:20万-50万元,按政策提供人才公寓,提供入编机会,最低服务年限10年。(具体待遇面谈)
(二)医学硕士:给予安家补助:20万-30万,按政策提供人才公寓,提供入编机会,最低服务年限5年。可选任或培养为学科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具体待遇面谈)
(三)普通大学全日制本科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医师、临床药师:给予安家补助:10万-20万,提供住宿(可申请人才公寓),提供入编机会,最低服务年限5年。(具体待遇面谈)
(四)医学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提供入编机会,提供住宿(可申请人才公寓),最低服务年限5年,薪资待遇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如报名截止时未达到招聘岗位和人数,则报名时间顺延至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和人数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同时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四川省珙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四川省珙县巡场镇镇滨河南一段街36号)。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纸质1份,②本人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5.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59338573@qq.com);面试当天需要验证所有资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1.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面试: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团队管理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表仪容等;2.应往届毕业生面试: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表仪容等。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珙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组织并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96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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