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公司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培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遂宁兴业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系市国资委监管的一级国有独资企业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下辖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遂宁市国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服务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己任,集成运用各类乡村振兴政策,充分挖掘和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大力构建以乡村建设为主体,集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建材贸易、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遂宁兴业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岗(工程类)1名、综合管理岗1名
(2)遂宁市国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岗1名
(3)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经理岗1名、资料员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国范围内(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二)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掌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的基本知识;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具有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能够把党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部署要求同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正确行使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好,气质佳。
(三)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范围
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常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相结合,现场报名地点:遂宁金融商业中心D塔6楼,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18398143983。网络报名电子邮箱: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制作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投递至邮箱287722393@qq.com中。
(三)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含本人签字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证明各1份;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1寸蓝底证件照1张。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提交到指定地点或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岗位名称+姓名”),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回。
备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经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本人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发现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立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招录程序
资格审查通过者,按照以下招聘程序进行:
(一)笔试(笔试开始考试15分钟以后,考生未到,则视为放弃考试)。
以招聘人数起算,按不低于1:3比例统一进行笔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低于此比例,则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笔试重在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笔试成绩将作为筛选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重要依据。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满分100分。考前不提供考试资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开始考试15分钟以后,考生未到,则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在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公示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来计算综合总成绩。根据综合总成绩和招聘人员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将考生的综合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程序,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公司与拟聘人员进行岗位、薪资等方面协商,达成一致意向者即可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四)体检和政审。确定为拟聘人员的,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等材料。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并予公示。对于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人员,不予录用。
(五)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入围考察环节,公司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不具备考察条件的,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认真审查人选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犯罪记录、法院失信记录、本人及直系亲属关联公司等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经过考察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六)合同签订。考察合格,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方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照确定岗位薪酬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审批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标准薪酬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录用。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公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
(二)面试。面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八、本公告由遂宁兴业乡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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