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大石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属于失信人员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医院办公楼①楼人事科
报名电话:0839-3492229
3、报名资料:考生在利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粘贴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职工作人员应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考同意书。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负责,院廉勤委监督审查。
四、考试
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
根据报名考生考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其中面试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成绩公布
考试考核成绩自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大石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告。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在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流程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一经录用,和医院同类编外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839-3213041。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人事科,联系人:赵老师,0839-34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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