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28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岗位类别 |
序号 |
科室 |
招聘人数 |
岗位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急需岗位 |
1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
2 |
医生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学(呼吸病学方向) |
|
2 |
心血管内科 |
1 |
医生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 |
||
3 |
肾病内科 |
1 |
医生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学(肾内科方向) |
||
4 |
消化内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5 |
儿科 |
2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6 |
精神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证或执医证优先 |
|
7 |
神经外科 |
1 |
医生 |
硕士研究生 |
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
||
8 |
烧伤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9 |
妇产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0 |
口腔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1 |
骨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骨外科方向优先)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2 |
普外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甲乳、胃肠方向)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3 |
胸外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胸外方向)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4 |
耳鼻咽喉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耳鼻喉科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5 |
皮肤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6 |
急诊科 |
2 |
医生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证(全日制本科学历不作此要求) |
|
17 |
营养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营养师证优先 |
|
18 |
中医科 |
1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 |
治疗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医康复技术相关专业 |
||||
急需岗位 |
19 |
康复医学科 |
1 |
医生 |
硕士研究生 |
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方向 |
|
2 |
治疗师 |
硕士研究生 |
康复治疗学方向 |
||||
20 |
放射科 |
2 |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21 |
功能科 |
2 |
超声 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1 |
心电图医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证优先 |
|||
22 |
医院感染管理科 |
1 |
感控专职人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
||
23 |
药学部 |
1 |
临床 药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药学、药学 |
取得药师资格证优先 |
|
24 |
病案科 |
1 |
统计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
具有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证 |
|
2 |
编码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相关专业、临床医学 |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及资格要求。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影响期内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本科30岁及以下,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11月11日未满31或36周岁。
(2)学历要求:急诊科医生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其余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四年制或五年制)学历。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08:00至2024年11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须同时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投递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1691605815@qq.com。
第二步:登记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完成报名信息登记。医院未收到登记信息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二维码)
完成以上两个报名步骤后,请关注本人邮箱,医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11月15日20:00前通过邮件方式回复报名审核结果。
个人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内含个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结业证或规培证明、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二)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
(2)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
时间:2024年11月26日08:30
地点:医院五楼会议室。
方式:闭卷;考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阅卷及笔试成绩公布
(5)面试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1:30
地点:医院四楼会议室。
面试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比例为2:1,岗位参考人数与计划岗位数达不到2:1时,此岗位参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录用情况分别在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岗位对体检另有标准的,按其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综合成绩小于60分者不能递补);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聘用
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出具函通知拟录用人员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予聘用,审核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编内职工同工同酬,具体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不得参与我院以后任何招聘。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的,属自动放弃。
3.因应聘人数偏少或能力素质偏差(综合成绩小于60分),拟录取人员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4.医院为应聘人员提供考试期间免费住宿(1晚)、用餐及凭车票报销往返车费。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威远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832-8249960、0832-8233445。
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4562、1351849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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