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3个岗位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公安队伍力量,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人民警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和岗位
因工作需要,选调人民警察10名,具体职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需求信息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州内县外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
2.在编在岗人民警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各职位具体学历条件详见《职位需求信息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6日),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需求信息表》。
5.具备本公告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位需求信息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破坏活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5.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转任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等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仅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转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汶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电话:0837-6220886。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下载《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职位报名。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转任资格。
3.报考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考信息表》2份(双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动)。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
(3)报考职位有资格、经历(验)条件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警察证复印件1份(由所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告。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于11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县委大楼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安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调职位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http://www.wenchuan.gov.cn)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留错或者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制发面试通知书。如果选调名额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3,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名额,由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汶川县202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未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和汶川县公安局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个人档案,明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考察后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和汶川县公安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顶岗试用于考察结束后的1个月内启动,时长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顶岗试用结束后,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及汶川县公安局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联系电话:0837-622285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者、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222850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顶岗试用、办理手续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和汶川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和汶川县公安局咨询。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6220886
汶川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837-622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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