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三台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
书记员2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心司法辅助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报考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2006年10月1月),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日-2006年10月1月);
(五)司法辅助人员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驾驶员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从事协助管理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三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楼4025室)。地址:三台县北坝镇会仙路352号。联系电话:0816-5288013。
4.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填写《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查
三台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者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于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拟聘用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由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台政务网、“三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将通过三台政务网和三台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16-5288013
监督举报电话:1592820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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