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因卫生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口腔医师1人,药学人员1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能够胜任节假日值班和夜班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岗位及条件
1.口腔医师
名额:1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35周岁以下
其他:取得临床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范围为口腔类;具有口腔科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药学人员
名额:1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35周岁以下
其他: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药学(士)及以上职称;具有药学相关专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方式:有意者可现场报名或将简历投至电子邮箱1214743630@qq.com。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安白街35号)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831-357165815181171367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五、薪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此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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