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2名
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时年龄在18-35周岁;
4、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
5、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严重慢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报名参加招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察院工作的情形的。
井研检察
招聘方法与步骤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井研县人民检察院406办公室
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井研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公告最后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如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
井研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结束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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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法
1、招聘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考试分为理论考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理论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等,理论考试无指定参考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C类证书的考生,分别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2分。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4、进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报考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等,均在微信公众号“井研检察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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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由井研县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指定医院进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井研县人民检察院负责。
3.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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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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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单位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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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由井研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330911981。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833-371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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