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解决当前我市农业领域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落地等关键环节面临的农业技术服务人才短缺问题,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的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市遴选6名农业技术指导员负责有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崇州市范围内(除体制内)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优秀人才(崇州市首批乡村振兴人才自愿申报的,优先聘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遴选范围。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三)专业条件。有农业相关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有一定实际生产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负面清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入选。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者;身体条件不适应农业现场工作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五)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60岁。
(六)一个村遴选一名农业技术指导员。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方法
1.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由本人填写《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崇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村“两委”。
2.村级申报。村“两委”汇总核实后,报所在的乡镇进行初审。
3.乡镇初审。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择优原则,对各行政村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形成初步入选名单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4.县级审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5.体检
最终人选人员到崇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或提供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
最终人选人员与志愿服务所在地村“两委”和乡镇(街道)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报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志愿服务协议期限为12个月并明确职责任务。农业技术指导员需分年度分批次参加“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专项培训。
五、待遇保障
农业技术指导员聘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500元/月的工作补贴(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并由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区、市)统一为其购买意外保险。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公告由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报名咨询。联系人:曾代松,联系电话:028-823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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