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川渝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详见《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取得时间,均截至2024年10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通过公开招聘未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3.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填写《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成功后将《报名登记表》打印1份,按要求盖章签字。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表所填手机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11月9日9:00-17:00
复审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号楼11楼会议室。
复审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职位要求的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县级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需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进入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岗位调整
1.乐山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岗位的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调减或取消的岗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2.乐山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岗位的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的,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含5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若笔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继续进行。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选调名额与笔试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缺考成绩为0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和笔试不合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为排序依据。
(五)考察
根据选调人数、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现实表现情况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选调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3-2121611机关党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3-2412372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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