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两个同等对待”的原则,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支委会决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治疗师、会计人员各1名。此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招聘人员按医院编外临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10月招聘编制外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心理治疗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
2.学历:研究生学历(毕业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3.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心理治疗师资格(应届毕业生不做要求)。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199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与专业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医德医风不良记录和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会计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专业:会计学专业;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毕业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3.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199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医德医风不良记录和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10月招聘编制外人才岗位表》等信息。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00至2024年10月24日17:00。
2.资料投递:
网上投递邮箱:249258324@qq.com。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a.求职简历1份
b.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c.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d.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1份;
e.有效期内学信网上打印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f.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复印件1份;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原件由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进行验证,现场验证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09:00—16:00,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办法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a、由用人科室科室出题,用人科室科室或相关职能科室阅卷、评分;
b、考试时间、地点:由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
a、通过笔试环节的人员由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统一安排进行面试;
b、面试时间、地点:由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或短信通知(若笔试当天同时进行面试的则现场通知考生);
c、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岗位,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予以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要求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由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在面试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告之的方式告之面试成绩及排名并同时在医院内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安排加试笔试考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上级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部门《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作递补。
六、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者由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确定为拟
聘人员,在医院内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本次招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作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由医院用人科室综合测评,对综合测评不合格人员自动予以解聘。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结束,经用人事科室综合测评合格后与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聘用人员原则上岗位固定,具体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时再作出相应岗位调整。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3550381362(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028-84915896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料投递邮箱249258324@QQ.com;考生投递的资料初审通过后,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安排。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所有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总数和名额不作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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