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用人单位 |
工作地点 |
岗位名称 |
招用名额 |
薪酬待遇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天元街道嘉新社区 |
扬嘉场镇 |
文明劝导员 |
2 |
1.工资标准为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2.购买五险。 |
1.场镇安全巡查; 2.场镇流动摊贩管理; 3、维护场镇交通秩序等 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安排,有耐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天元街道天虹路社区 |
天元场镇 |
文明劝导员 |
2 |
1.工资标准为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2.购买五险。 |
1.场镇安全巡查; 2.场镇流动摊贩管理; 3、维护场镇交通秩序等 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安排,有耐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二、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能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工作安排。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5.企业在职职工(含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人员)、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10月1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天元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天元路29号)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安置及用工形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街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2852121186157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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